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其他规定
1.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2.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3.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在婚后是有变化的,增加了夫妻双方可以选择扣除方式和金额的内容,具体扣除方式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举例说明:
纳税人小张和小李是夫妻。小张在婚前购买商品房一套,贷款期限10年;小李在婚前购买商品房一套,贷款期限25年;两人婚前购买的住房均符合首套贷款利率要求,请问如何享受房贷利息扣除?
注意要点:
1.婚后双方约定一方扣除还是各自扣除;
2.最长贷款年限;
采集内容:
采集房屋(住房坐落地址、产权证号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号等)、贷款(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信息。
扣除规则:
一个家庭(夫妻)只能享受一次扣除。
按照贷款合同的还贷期间和纳税人的报送时间综合判断。
享受时间最多不得超过24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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